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减轻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负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创建事项
1.实施清单管理。建立涉及中小学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创建事项清单,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教育业务性质的资质评定、等级评定、技术考核等不适用于该清单。对教育业务性质以外未纳入清单管理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创建事项,一律不得开展;确需新增的,由市有关部门商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后实施。各区党委和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同步实施清单管理,每年更新发布,做到动态调整、总量不增,并及时向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备案。
2.精简现有事项。市、区教育部门牵头,对现有涉及中小学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创建事项进行一次集中清理,严格控制总量和频次。对各类校园创建活动严格审核把关,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合并的一律合并,确保对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创建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
3.改进方式方法。对列入清单的事项,各区、各单位要本着从简、便捷的原则,简化工作程序,以看现场、看效果为主,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数据表格文字材料检查,不得简单以有无领导批示、开会发文、台账记录等作为评判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准,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等方式代替实际工作评价。
二、从严管理社会事务进校园
4.合理安排各类专项任务。科学研判与教育的关联度,对市、区统一部署的城市创优评先、维护稳定、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扫黑除恶、禁毒防艾等重要专项工作,确需中小学和教师参与的,由教育部门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对专项任务涉及内容已纳入地方课程或校本课程的,不再重复安排。
5.科学安排有关教育宣传活动。面向中小学开展的爱国主义、安全法治、传统文化、生态文明、卫生健康、科普知识等专题(主题)教育宣传活动,要根据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需要合理融入教育教学安排,由教育部门整体规划、分类指导、统筹安排,尽可能与相关课程有机结合。
6.严控各类APP进校园及各类问卷、投票等活动。严禁要求教师、家长、学生安装使用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类APP。严禁学校未经教育部门同意擅自接受各类宣传、推广、调查、社会考试等事务。不得强制要求师生参与各类网络投票、网络问卷、网上知识竞赛、关注微信公众号等活动。
7.杜绝强制摊派无关事务。各区、各单位不得把与学校教育教学无关的庆典、招商、拆迁等事务强制摊派给中小学校,并向教师下达指令性任务。不得随意让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举办有关活动。
三、精简规范有关报表填写工作
8.规范教育统计和调研。严格贯彻落实《教育统计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规范中小学教育统计工作。除统计部门外,其他部门开展涉及中小学和教师的教育统计工作,须经同级统计部门审批。严格规范涉及中小学教师的有关报表填写工作,能从教育数据库中直接提取的数据,原则上不再单独统计。开展针对中小学教师的调研活动,须经教育部门同意并统一安排,坚决避免不同单位多头和重复调研。
9.提升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加强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健全教育信息数据库,规范管理并定期更新数据。整合教育各条线、各部门、各类型的信息系统和数据库,统一填报范围和口径,打破数据壁垒,推动信息共享,做到数据一次采集、多次使用,提升教育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科学化水平。
四、严格做好教师抽调借用、参加培训等事项
10.严控教师抽调借用。严格限制和规范有关部门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确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任务必须借用的,应经教育部门同意,并报同级党委审批备案,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
11.科学安排教师培训等活动。合理适度开展涉及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培训、展示、论坛和教育教学比赛,切实提升教师专业水平。创新教师培训方式,优化培训内容,提升培训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涉及中小学教师的非教育教学方面培训,教育部门要严格把关。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会议活动,原则上不得要求中小学派员参加。
五、强化组织保障
12.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要切实履行责任,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实行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创建事项年度清单管理和审批报备制度,清理本级有可能增加教师负担的不合理规定。市、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抓好贯彻实施和督促落实,建立健全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长效机制。
13.加强督查监管。市、区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列入教育督导内容,坚持定期督导与长期监管相结合,并会同有关部门将督导检查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参考依据,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
14.加强宣传引导。各区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省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广泛宣传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立德树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神圣使命,大力倡导尊师重教,努力引导全社会进一步理解教育工作、关心中小学教师发展,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2021年11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