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确定的“在包容友好、共同富裕上做示范”的目标要求,推动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优质均衡,加快建设全龄友好型城市,率先建立推动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塑造共同富裕的民生幸福标杆,有力支撑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市建设,结合我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发展为民价值导向、民生优先实践指向,壮大中等收入群体,推动公共服务普及普惠,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更好满足全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奋力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为谱写“强富美高”新南京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应有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践行“两个确立”实践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担当、政治自觉和政治行动,确保党的领导贯穿于建设包容友好、共同富裕示范城市的全过程、全领域和各环节,高质量组织、推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达成示范工作目标。
——坚持鼓励勤劳创新致富。积极打造开放包容的创新创业生态,提供更多更好的就业岗位、创业平台、创新机遇;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发展条件,提高市民受教育程度、提升发展能力,增强致富本领。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建立科学公共政策体系,统筹需要和可能,把更好实现共同富裕工作建立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形成支持人人享有、人人奋斗的良好公共服务环境。
——坚持政府有为市场有效。加强政策引导和财政投入,切实做好基本公共服务,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完善促进包容友好、共同富裕示范工作的基础建设和政策体系;大力发挥公有制经济在促进共同富裕中的重要作用,积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全面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增加就业机会、拓宽收入渠道,倡导先富带后富、帮后富,实现共同富裕。
——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充分调动各板块、各领域、各社会阶层的积极性,创新探索有效工作路径,总结经验、逐步推开,一件接着一件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共同参与创建工作、共同分享创建成果。
(三)主要目标
——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不断壮大。把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促进共同富裕的关键,尊重多样化的自我价值实现方式,为各类主体提供更加优渥的发展环境、更加多维的路径选择。到2024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约8.2万元,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显著扩大,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50万元的群体比例达到80%左右、年可支配20—60万元的群体比例达到40%以上。
——优质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立足人的基本生存、成长发展、自我实现需求,打造各年龄区间相契合的生活空间,不断推进公共服务供给精准可达、优质高效、丰富多元、充满温度。到2024年,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优质均衡,文化软实力大幅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城乡区域均衡发展深入推进。全力提高发展的均衡性、协调性,在资源调配上更加注重向农村基层、相对欠发达地区倾斜,加快推进城乡要素有序流动、平等交换。到2024年,全市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内部高低收入人群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城乡区域公共服务更趋均衡。
——市民幸福感认同感持续增强。从公平公正、宜居生态、文化富足、安全韧性等多个维度,构筑需求匹配、安逸舒适的家庭空间,输出更具归属感、更有底气的生活体验,让广大市民共享城市发展红利,“看得见、摸得着、享得到”有温度可感知的友爱与富足,更加积极地参与让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市建设事业。
二、重点任务
(一)宜业增收促进工程。打造开放包容的创新生态,创造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创业平台,多措并举提升居民收入,扎实有效促进共同富裕。
1.突出稳定扩大就业。推动产业结构向产业链高端和价值链前沿延伸,提供更多高收入工作岗位。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实施“紫金山英才宁聚计划”,支持青年大学生来宁发展,给予安居落户、创业扶持等全链条资助。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服务月”“阳光就业”等就业服务,推动平等就业,切实提升农民工就业质量和规模。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动态为零。到2024年,累计新增城镇就业60万人以上。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妇联、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2.鼓励创新创业筑梦。充分发挥“南京市创新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功能,推行创业指导、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一条龙”服务,拓宽青年创业者融资渠道。塑造“金陵”创新创业品牌,举办“赢在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大赛等品牌活动,打造创业示范基地12个、遴选优秀创业项目600个,全市青年大学生创业企业突破8万家。构筑“城市硅巷+创新港”特色“双创”载体架构,汇聚市场化、专业化服务机构,推动高校科研成果转化落地。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金融监管局、紫金投资集团
3.促进城乡深度融合发展。持续加强对六合、高淳两区的支持力度,聚焦打造“高品质宜居新城”目标,重点支持两区完善与主城的快速直达交通能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积极导入主城优质医疗资源,实现两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与中心城区差距明显缩小、人口吸引力显著增强,提升对周边地区的辐射能力。加快推进城乡要素有序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支持溧水、高淳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支持民族聚居地方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项目化形式,促进民族聚居地方产业发展、公共服务提升、居民收入增长,推动民族聚居地方均衡发展走在全国前列。提高农民和低收入家庭的风险应对能力,提升重要农产品保险覆盖率。积极盘活、规范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等资源,支持退休医师、教师等人才多种方式下乡兼职,提升乡村服务能力与发展活力。鼓励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积极服务农业经济产业化、规模化、品质化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资源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民宗局
(二)分配制度改革工程。率先建立推动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鼓励勤劳致富、创业致富、创新致富,形成合理收入分配格局,让广大市民共享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成果。
4.优化初次分配。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时发布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探索发布具有南京特点的支柱产业、特色行业、高技能人才等岗位工资价位信息,引导企业工资合理有序分配,建立技能等级工资制度,引导企业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提高相应待遇,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建立技术工人创新成果按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切实体现向一线职工和技能人才倾斜的分配导向。激发人力资本更大潜能,鼓励企事业单位赋予科研人员和技术人才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经费支配权、资源调度权,建立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激励制度,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提高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国资委、市总工会
5.改善再分配。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依法加强对高收入高净值人员的税收服务监管,强化税收调节作用。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大力推进年金制度,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规范发展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统筹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标准,合理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健全更加积极的失业保险制度,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优化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等相关政策,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适应人口流动需要,做好各类人群医保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加强退役军人保险制度衔接,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保障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均衡。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6.鼓励三次分配。健全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评估监督机制,鼓励设立慈善信托,加强职业化从业人员培训,推动慈善组织健康发展。在自愿前提下支持企业制定共同富裕计划,实现员工与企业、企业与社会发展共赢,培育一批典型示范企业,鼓励企业创造社会价值。运用税收优惠、信贷支持、增信赋能等政策,建立捐赠行为支持体系,完善相关评价标准,对慈善热心人士和企业在评优评先等活动中予以优先支持,建立回馈社会激励机制。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税务局、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市金融监管局、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红十字会
7.规范分配秩序。清理规范不合理收入,加大对国有企业的收入分配管理,整顿收入分配秩序。坚决取缔非法收入,坚决打击偷税漏税等各种获取非法收入行为。依法依规做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依法制止资本无序扩张,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责任单位:市政府国资委、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公共服务提升工程。顺应广大市民的期待和向往,构建高品质、现代化、均衡化的公共服务体系,让优质公共产品更加普惠可及。
8.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持续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合理调配,新建幼儿园、中小学数量分别达到50所和30所以上,新增公办基础教育学位5万个以上。启动实施初中高质量发展计划,累计创成115所推进素质教育示范初中,25所教育现代化初中。培育一批高品质高中,新增1—2所四星级普通高中,建成1—2所省高品质示范高中。促进职业教育提档升级,培育5所市级、争创1所以上省级“三全育人”综合试点学校。优化乡村基础教育资源布局,3年内培养300名乡村骨干教师。稳步提升特殊教育水平,投用南京市孤独症儿童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全面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推动职业院校根据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主动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等方面开展合作。鼓励学校开设更多紧缺的、符合市场需求的专业,形成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重点群体、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培训。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规划资源局
9.完善优良医疗服务体系。着力构建以区域医疗中心为龙头、专科医疗机构为支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的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依托高水平输出医院,持续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着力构建区域内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区域内就诊率。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为平台,积极推进各医疗中心向国际知名、国内一流迈进,推动全市医疗服务能力水平提升。推动名医名院等优质医疗资源向新城新区布局,实现“新五区”三甲医院全覆盖。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建成50个社区医院、11个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创建国家中医医学中心,打造全国示范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到2024年,居民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3.5岁以上,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4.9人以上,拥有床位数达到8.1张以上。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规划资源局
10.锻造品质健康生活方式。持续打造“世界体育名城”品牌,完善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服务功能,推广建设体育公园、笼式足球场等体育设施。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打造以步行和自行车通行为核心的慢行体系,创造畅通便捷、安全友好的慢行空间。推广国民体质监测及数据采集利用,健全体医融合服务机构。到2024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4.03平方米,国民体质合格率不低于94.5%。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规划资源局
(四)全龄友好关爱工程。坚持“一枝一叶总关情”,开展“宁育未来、宁聚青春、宁享天年、宁保无忧”专项行动,聚焦“一老一小”,关爱青年人、特殊群体,让新老南京人都能感受到城市温情、社会温暖。
11.注重“老有所养”。夯实家庭在全市养老服务中的基础地位,以“政府引导+个人出资+企业让利”方式,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加快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探索建立普惠性养老服务制度,为广大中等收入家庭老年人提供价格适中、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基本养老服务。加快养老综合体、嵌入式社区等养老机构建设,完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15分钟服务圈”,推动社区助餐点实现市域全覆盖。鼓励品牌化、连锁化养老服务企业拓展农村养老服务市场,到2024年,农村敬老院建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占比达到95%。“宁享养老、银发无忧”的城市品牌基本建成,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水平引领全国全省。健全完善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制度。实现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100%。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规划资源局
12.强调“幼有所教”。发展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引导高新园区、大中型企业、高等学校等单位,单独或者联合建设婴幼儿照护机构。80%的街道(镇)至少建设1家普惠性托育机构。在城市规划和公共设施设计中融入儿童视角,打造一批儿童友好街区(社区);依托红色教育、美丽乡村等资源,打造家风家教实践基地、亲子活动阵地。推进南京少儿图书馆建设,实现90%以上社区图书室设立亲子阅读区。科学动态调整护学工作和警力部署,巩固“1+N”护学岗工作成果。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规划资源局、市文旅局、市公安局、市妇联、市发改委
13.关注“难有相助”。深入推进“大数据+社会救助”,推行困难群众申办社会救助“掌上办、全城办、主动办”。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100%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100%。实施一批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设施、社区和家居等无障碍改造重点项目。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建委
14.突出“青年友好”。实施“美丽古都”体验行动、“文学之都”融入行动、遍览南京畅行行动、品味南京感知行动、活力南京健身行动、志愿南京服务行动、创新南京实践行动、“宁聚”南京留宁行动等“迎新八条”在宁大学新生优惠政策,提升青年对南京的认同度和归属感。全力打造一批以潮玩活动为牵引的青年社交场景。提升青年婚恋交友服务水平,为广大青年提供安全、可靠、便捷的婚恋交友平台。深入实施青春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工程,打造青春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站,发动广大青年投身乡村振兴生动实践。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团市委
15.增强“新南京人”归属感。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大教育、住房、医疗等配套政策激励力度,不断提升城市对外来人口的吸引力。完善新增市民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宁入学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应收尽收。深化住房租赁试点建设,鼓励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举,优化完善租赁补贴政策,强化新市民住房保障。建立人才共同招引和柔性使用机制,推动南京都市圈各城市引才引智服务优势互补、业务平台互联互通,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人力资源组织和技能培训方面发挥更大积极作用,助力“新南京人”就业创业。强化对“新南京人”社会保障服务,着力加快外来人口城市化和常住人口市民化进程。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房产局、市人社局
(五)互助友爱凝聚工程。充分发挥市民群众主人翁精神,为家庭谋幸福、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做贡献,激发正能量、增添暖色调。
16.推动志愿服务提质提优。积极推行志愿者实名注册制度,持续做好青年志愿服务示范城市站点的运营工作。完善市、区志愿者服务体系,深入开展公益项目大赛、青年公益发展论坛。组织青年参与并做好城市重大赛会和重大活动志愿服务,广泛传播“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团市委
17.强化社会组织服务效能。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等参与社会治理途径,支持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提供民生服务。引导各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明晰功能定位,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范围,提升综合服务效能。推动社会组织发展从数量增长转向质量提升,到2024年,扶持100个品牌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培育100家优秀社会组织,每万人拥有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21人,持证社工人数达1.9万人。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8.大力发展慈善事业。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扶贫济困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捐赠、慈善活动和志愿者服务,更好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多层次需求,形成慈善事业与社会救助的有效衔接和功能互补。建立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与慈善组织、社会服务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和衔接机制,形成社会救助和慈善资源的信息有效对接。宣传推广“人人爱我、我爱人人”、友好互助、博爱关爱的人文精神。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9.充分发挥光彩事业在实现共同富裕中的促进作用。准确把握光彩事业“政治性、社会性、公益性”属性,坚持先富带动后富、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宗旨,坚持产业带动和公益帮扶双轮驱动,大力引导全市民营企业把优势帮扶资源投入到欠发达地区,助力区域协调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助力扶危济困,在一、二、三次分配中主动作为,为缩小区域、城乡和居民收入水平差距做贡献。
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
(六)数据赋能服务工程。大力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力打造“数字型政府”,让群众办事省心省力、市场主体全心发展。
20.强化数字信息赋能。加快数据开放共享,优先推动信用、交通、卫生、就业、社保、教育、企业登记等平台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各类机构运用开放数据进行创新研发。运用大数据支持社会治理,组建“一网统管、一网通办”的城市基础设施信息系统,完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四级社会治理综合指挥系统建设,强化突发事件智能化应对。建立大数据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提高数据应用精准性,为疫情防控提供“硬核支撑”。积极应用大数据赋能提升要素优化配置能力、科学决策施策能力、企业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能力。推动数字乡村建设,促进农村社会治理创新、提升经济发展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市信息中心、大数据集团
21.推动政务便民畅达。打造集政务服务、12345热线、公共资源交易为一体的新型大平台,逐步建成覆盖全市各部门、区(园区)、街道、社区(村)的四级“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实施“宁满意”工程,围绕个人、企业两个“全生命周期”,梳理涉及多部门、多事项联合办理的“一件事”场景,提供“一链式”组合服务。推动建立全市统一身份认证服务体系,实现“多码融合”“一码通用”“一码走遍南京”。推动全市各类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向“我的南京”APP城市智能门户聚合,打造“指尖生活”城市。着力解决“数字鸿沟”问题,面向老年人和残障人士推进相关服务的智慧化改造。
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市大数据局、市大数据集团、市信息中心
22.营造稳定可预期发展环境。全面落实《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100条(2021版)》和《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线上淘宝式+线下保姆式”惠企政策直达服务。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保持政策延续稳定。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依法履职、诚信施政,增强决策透明度,认真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提升政府公信力,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推动市场准入“非禁即入”,排除限制市场竞争行为。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切实保障企业财产、知识产权等各类权益,让市场主体安心经营。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务办、市市场监管局
(七)安居宜居保障工程。切实保障住房供给、深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努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让更多市民圆上安居梦、宜居梦,让家园更有颜值、功能更具品质、生活更加“莱斯”。
23.多渠道满足住房需求。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制度,科学设置保障准入标准,确保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积极盘活城乡闲置资源,多渠道提升保障性住房供给能力。到2024年,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800万平方米左右。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无房新市民、青年、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供应力度,到2024年,全市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10万套。完善“购、租、补”三位一体人才安居体系,试点在科技企业、研发机构和各类人才集聚地区单独选址规划建设人才安居社区,到2024年,筹集人才安居住房6万套。坚持“房住不炒”,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到2024年,全市计划供应新建商品住房2400万平方米、约22万套,优先保障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刚性购房需求。
责任单位:市房产局、市规划资源局、市民政局
24.增强住房功能品质。引导房地产企业提升住房品质和综合服务水平,提高建筑安全水平和建筑设计能力。完善装配式安装技术和质量保障标准,开展渗漏、空鼓、开裂等质量通病防治工作。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统一指导和综合监督管理,推行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备案制度,提升房屋安全鉴定事中事后监管效能。落实保障性住房项目周边配套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要求,完善公共配套设施,提高生活便利性,促进入住率提升。
责任单位:市房产局、市建委、市规划资源局
25.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缩小新老小区之间物业管理差距,落实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劳动技能竞赛”“五心服务”“最美物业人”等系列行业创建活动,树立行业标杆,带动行业健康发展。优化物业服务企业“正向激励、负面清单”机制,形成“优胜劣汰、失信失业”的市场环境,促进行业、企业及从业人员依法履行、守信经营。到2024年,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占比达75%,试点组建100家“社区环境与物业管理委员会”,建立300家物业行业志愿者队伍。
责任单位:市房产局
26.加快宜居环境建设。持续推进老旧小区、“留改拆”改造,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和功能品质,改造老旧小区330个。遵循“业主自治”的原则,扎实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对布局零散、低效落后的沿街业态进行优化调整和空间整合,建设一批美丽街道,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加快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等设施建设,为城乡市民创造更丰富、高品位的社交空间。规划设置50处梧桐语小型城市客厅,将艺术元素融入城市空间,打造家门口的文化驿站。
责任单位:市房产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建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绿化局
27.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推广“网格化治理”“两赋两强”基层治理经验,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城市治理新形态。加强对新建居住社区、城镇已建社区等分类指导,优先配齐菜市场、便利店等生活保障类业态,因地制宜发展老年康护、幼儿托育等品质提升类业态,打造30个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满足居民多样化的消费需求,提升生活品质。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市商务局
28.推动天蓝水清土净景美。有序推进城镇污水治理,实施秦淮河、金川河等一批重点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打造幸福河湖样板,不断提升河湖品质。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助推全市空气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实现“蓝天常见、青山常在”。严格落实土壤污染源头预防和风险管控,开展重点地区污染修复,实现“土净地绿、风险可控”。创建“国家公园城市”,推动“紫金山—玄武湖”城市中心公园建设,实施幕府山、栖霞山等景区品质提升,高水平打造老山、汤山、青龙山、牛首山等一批郊野公园,实现“绿廊环城、绿道满城、绿点遍城”。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资源局
(八)文化品牌提升工程。着力打响“南京文化”品牌,扩大城市文化影响力,塑造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都市风范,构筑人们诗意栖居的精神家园。
29.丰富市民文化生活。培育塑造适应现代化要求的城市精神,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动形成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风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办好南京历史文化名城博览会、南京和平论坛、南京森林音乐会、南京国际艺术博览会、南京戏剧节、南京文化艺术节和文博之夏等活动。支持南京博物总馆、金陵美术馆等文博场馆、景区景点举办重大艺术展演和文艺活动,让更多市民走进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加快小剧场、时尚书店等布局建设,打造文化新空间。注重在城市更新中恢复历史景观,打造文艺微空间,让人们随处了解南京、品读南京;打造“1+N+X”城市文化空间,让文学在城市中处处可知可感;加强乡风文明建设,让乡村景更美、人更亲、韵更长。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
30.加快文旅商融合发展。深化南京长江路文化和旅游集聚区、南京夫子庙步行街等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聚集区建设。丰富休闲度假产品供给,推出“人气引客留客产品”。围绕南京历史文化和“山水城林”城市风貌,增强核心资源地的休闲体验、度假功能。发展特色化的乡村民宿产业、加快乡村旅游服务等迭代升级。开放设置特色街区、商业体外广场外摆,营造灵动便捷的开敞式消费空间。办好中国南京美食节等活动,推出一批特色餐饮单位和网红小店,打造一批知名商务休闲酒店,引入一批国际品牌首店名店。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
(九)交通出行畅达工程。倡导“出行即服务”理念,建立多层次、立体化、跨区域、连城乡的交通网络,让市民出行更加安心、舒心、顺心。
31.优化路网交通出行环境。全力消除都市圈城际“断头路”。做好大公交科学调度,试点小巴士车辆运行,更好解决市民家门口最后几公里出行难问题。在公共交通服务不足地区加大停车换乘设施(P+R)建设,每年增加P+R停车泊位数2000个。强化数字技术赋能,加强停车资源精准匹配。实施小微堵点精准改造,针对拥堵节点、慢行环境、学校周边开展交通微改造。注重交通管理“微创”改造,以“小切口”实现交通治堵“大效益”。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建委
32.增强直连通勤方便体验。推进中心城区快速路建设,加强主次干路与快速路有效串联,平均通勤时间缩减到35分钟。提升地铁运营效率,为群众幸福出行再提速,通勤时段轨道站点与公交站点换乘时间不超过5分钟。加快过江通道建设,推动直连“一江两岸”。加快地铁1号线北延、2号线西延、3号线三期、4号线二期、5号线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到2024年,轨道交通(含都市圈轨道)运营总里程达到500公里。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地铁集团
(十)安全韧性构筑工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机制,让风险隐患远离市民,让城市治理更加韧性有序。
33.织牢织密公共卫生防护网。健全公共卫生研究体系,建设高水平实验室,提升传染病防治临床技术水平和研究能力。推动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硬件完善和软件提升。加强重症、呼吸、感染等公共卫生相关学科建设,提升综合救治和多学科联合诊治水平。规范设置建设医疗卫生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与突发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优化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体系和城乡统筹、职责清晰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制定针对不同人群的心理疏导工作预案,运用热线电话、网络平台等方式开展心理援助和危机干预,护佑人民群众心理健康。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34.构筑防灾减灾救灾防线。实施金陵气象灾害靶向预警防控系统等项目建设,推进从“人防”向“人防+技防”转变,提高地质灾害、气象灾害风险预警和应对水平。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排水体系,加强人防工程、地下空间、大型场馆等应急“缓冲带”建设,统筹推进市政管网、综合管廊、交通枢纽、通讯保障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开展公共机构重要建筑抗震性能鉴定,强化抗震设防审查管理。建立完善市、区、街(镇)三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确保自然灾害发生10小时之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市人防办
35.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化工企业、群租房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扎实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大力推广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和相关技防设施安装应用。依托社会资源推动航空消防站建设,升级珠江站、滨江站、花园大道站为特勤站;按照“5分钟”消防救援圈要求,“十四五”期间再规划建设51座消防救援站(含1座水陆消防救援站)。强化城市轨道交通设施检测养护、设备运行维修、行车组织、运行环境、进站安检、大客流应对等各类风险管控。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地铁集团
36.提升全民应急能力。建立应急文化常态化宣传机制,切实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应急意识和应急能力。加强基层社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积极争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力争完成18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大力开展安全应急教育体验场馆、防灾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等宣教载体建设,推动建设城市安全文化主题车站、城市安全文化主题公园。推动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专业化、职业化进程,加强社会应急救援队伍权益保障。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委宣传部、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推进。市委、市政府成立友好包容、共同富裕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统筹协调全市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具体承担细化任务举措、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加强督促考核等日常工作。各板块各部门要参照建立工作机制,实施“清单化、目标化、节点化”管理,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规划引领。各板块各部门要紧密围绕包容友好、共同富裕示范的目标要求,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探索,重点在优化重点产业布局、增强要素供给保障、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做好规划引领和政策支持工作。
(三)落实资金保障。强化包容友好、共同富裕示范工作的资金保障,建立财政投入、社会资本等共同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涉及政府承担出资责任的项目,所需经费纳入市区两级财政预算,通过项目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各类示范创建工作。
(四)营造良好氛围。把人民群众对包容友好、共同富裕的向往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全方位、多渠道对相关政策和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报道,增强人民群众的知晓度、认同感和满意度。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2022年1月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