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3-09-06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一、健全基本养老服务运行机制。完善市、区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清单,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动态调整。完善老年人需求评估制度。进一步规范尊老金发放管理。发展老年教育,不断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推进各类购买服务对象的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的建立。

二、分类保障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相应纳入特困人员供养、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群体的范围,按规定享受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实现应养尽养。推进居家基本养老服务适度普惠,符合条件的居家老年人,每月按规定享受一定时长的基本生活照料服务。强化重点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压实家庭子女监护责任。

三、完善基本养老服务网络。扩大基本养老服务设施供给。发挥公办公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加大设施改造力度,合理功能布局。健全农村基本养老服务网络。推进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建设和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大力推进城市街道标准化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和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积极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鼓励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综合运用各类优惠扶持政策,支持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价格适中、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基本养老服务。

四、提升基本养老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机构照护能力。鼓励养老机构设置一定比例的标准化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强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深化医养康养结合。提高居家基本养老服务质量。

五、加强基本养老服务监管。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落实《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标准。保护老年人基本权益。健全优待政策体系,完善养老服务市场准入制度。

六、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强化基本养老服务制度的顶层设计,明确责任分工,形成统筹推进、各负其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强化设施保障。完善投入机制。加强智慧养老建设。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2023年9月6日印发